双牌县公开招聘动物检疫防疫专业技术人员
简章
为了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动物防疫事业持续发展,根据《双牌县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双政发[2004]38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动物检疫、防疫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招考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成立双牌县公开招聘动物检疫防疫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考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考聘用工作,由县人事局、县编委办、县监察局、县畜牧水产局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聘职位
双牌县县动物防疫监督站动物检疫员职位2名,乡镇动物防疫站防疫员职位4名,属全额事业编制。
四、报名条件
(一)双牌县动物防疫监督站动物检疫员职位要求: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卫生)专业,男性,年龄35周岁下,双牌县户籍,直接从相关大学(二本以上大学)相关专业毕业引进。
(二)乡镇动物防疫站防疫员职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动物防疫工作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卫生)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畜牧兽医、动物医学专业,可直接引进),男性,年龄35周岁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双牌县户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招考聘用程序
招聘工作按资格审查、报名、笔试、技能操作、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资格审查与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2--24日。
(2)报名地点:双牌县人事局。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薄及相关技能证书,由县人事局、县编委办、县监察局、县畜牧水产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实行数码照相,必须本人报名。原则上招聘职位与参考人员的比例要达到1:3,如未达到1:3的比例开考和聘用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4)报名费用:按照“以考养考”的原则,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交纳考务费200元,数码照相费20元。
(5)准考证由县人事局制发。报考人员在8月24日前持身份证和报名考试收费收据到县人事局领取。
2、笔试和技能操作:
考试综合成绩实行100分制。其中笔试成绩60%,技能操作成绩40%。
(1)笔试
①笔试时间:2010年8月25日上午8:30-10:30。
②笔试内容:以动物防疫专业知识、《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指定参考用书为:《动物防疫员手册》、《湖南省动物防疫监督员动物检疫员资格考试复习资料》。
(2)技能操作
①人员的确定: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技能考试对象。
②内容:防疫技能操作。
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笔试、技能操作结束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职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前,如笔试成绩还相同学历高者排前。体检按《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进行。
七、公示
笔试、技能操作、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在县人事局、县畜牧水产局张榜公示,并公布相应的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聘用
经笔试、技能操作、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对象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工作和学习档案到人事局验证。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不适应本职工作的自行解聘。试用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如聘用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或违法乱纪,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其聘用关系。
九、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同职同类人员同等对待。
十、本招聘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县人事局县编委办
县监察局县畜牧水产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来源: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