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好我市打黑除恶“夏季战役”,即重点项目建设领域内的打黑除恶斗争,充分发动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犯罪线索,营造全民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社会氛围,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凡群众举报重点项目建设领域垄断经营项目建设;各类沙霸、石霸、地霸、工程霸等垄断行为;敲诈勒索、暴力阻碍施工、盗抢企业物资器材;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行提供劳务、强收“保护费”、聚众闹事;强揽工程、阻挠施工;打砸、哄抢、盗抢施工设施、物资;报复、伤害、敲诈、威胁、绑架重点项目各级负责人;在工地寻衅滋事、扰乱社会冶安、干扰施工秩序、殴打工人;串通投标、干扰招拍投标、威胁和报复招拍投标人;靠厂吃厂、靠矿吃矿、干扰项目建设正常秩序;横行乡里、为害一方、骚扰一片而影响项目建设等黑恶犯罪线索的.经公安机关查证核实,摧毁一个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由县区公安机关对提供第一线索的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000元,打掉一个恶势力的犯罪团伙.县区公安机关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公安机关将认真受理查处每一条举报线索,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
举报电话:0746—8362018;110
永州市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0年7月12日
来源:
作者:市打黑险恶专项斗争领…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