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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双牌县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7-02-28 18:40:54 字号:

中共双牌县委宣传部

双牌县文明办

双牌县总工会

共青团双牌县委

双牌县妇联 

双宣联字[20111

关于做好双牌县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及省、市驻双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引领社会文明风尚,推动我县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的《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和《湖南省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双牌县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勤奋工作,服务社会,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全县公民,均可推荐参加全县道德模范评选。

二、推荐申报类别和标准

双牌县首届道德模范分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具体标准为:助人为乐模范: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见义勇为模范: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影响广泛;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三、组织领导

1.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成立双牌县评选表彰首届道德模范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县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陈石山担任,副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文明委副主任熊爱华担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陈祥益、县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井海元、团县委书记黄涵、县妇联主席周丽、县委宣传部文明办主任杨海明等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杨海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双牌县首届道德模范评选的日常工作。(县活动组委会通迅地址:双牌县委宣传部文明办,联系人:杨海明,办公室电话:7725615,传真:7723263,电子邮箱:haiming2007.y@163.com,邮编:425200

2. 县活动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新闻界代表、基层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负责审核参评资格,评审确定候选人。(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附后)

3. 各乡镇场和县直单位相应成立由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负责人及有关领导参加的推荐申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地本单位的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公示、向县活动组委会上报候选人等工作。

四、评选方式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公认的道德模范评选出来,我县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县组委会)制定实施办法,分以下六个步骤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2010年元月10日前,县活动组委会发出《关于评选表彰双牌县首届道德模范的通知》,并在县电视台播报和双牌新闻网刊发,公布推荐全县道德模范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

二是群众推荐。各乡镇场和县直各单位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推荐截止日期为元月17日。各乡镇场和县直单位推荐人选名额为1-2名。

三是组织审核。各乡镇场及县直单位活动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本地区、本系统内群众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或所在城乡社区(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计划生育、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

四是社会公示。各地各单位活动组委会采取适当方式,将推荐的候选人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集体监督。

五是推荐上报。确定的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于元月17日前报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六是全县公示投票。县活动组委会审核各地推荐候选人资格和事迹材料,并向有关行业部门征求意见,确定全县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元月17日左右,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县电视台播报和双牌新闻网站上刊登,并集中刊播候选人事迹,面向全县公示,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投票。公众可以选择纸质选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投票,但不能重复投票。纸质选票可从双牌新闻网下载(可复印),选填好后于元月27日前送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网络投票可登录双牌新闻网投票,群众投票占60%权重。无论以何种方式投票,都必须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保证选票真实有效。在公众投票的同时,县首届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评委投票占40%权重。

七、经最终评选出的各类道德模范名单由县活动组委会向县委汇报,由常委会最后确定进行表彰。

五、评选表彰

1、全县每类道德模范评选表彰2名,共表彰10名。

2全县网络选票,由新闻网站进行统计有效选票。对直接推荐的纸质选票由县组委会办公室如实统计。

3、将每位候选人直接推荐的纸质选票和网上投票的得票数相加,得出该候选人的公众支持率;将每位候选人在评选委员会投票中的得票数折算成评委对该候选人的支持率。在此基础上,将公众支持率按照60%与评委支持率按照40%的比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支持率,据此由高到低排列出每位候选人在各类全县道德模范人选中的顺序。县活动组委会将全县道德模范建议名单,报县文明委审定和县委常委批准,并在县委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双牌县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地、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积极做好候选人的推荐申报工作。

2.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应将开展评选表彰双牌县首届道德模范活动与本地区、本单位已经开展的其它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和身边好人推荐评议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要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为全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群众基础。

3.推荐候选人确定后,按类别分别填报各类推荐表,每人附事迹材料两份,一份1000字,一份2000字,交一寸免冠彩照和工作生活彩照4张(500万像索以上),各一式四份,于元月17日前报送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该材料及照片用电子版发送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附:1. “双牌县首届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

2. “双牌县助人为乐模范推荐表双牌县见义勇为模范推荐表双牌县诚实守信模范推荐表双牌县敬业奉献模范推荐表双牌县孝老爱亲模范推荐表。(双牌新闻网下载)

双牌县首届模范推荐表 点击下载

  

中共双牌县委宣传部

双牌县文明办

双牌县总工会

共青团双牌县委

双牌县妇联

2011年元月5

*************************************

双牌县首届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成员

 

  任:陈石山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

副主任:熊爱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文明委副主任

  : 乐永生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

姜国文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祥益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井海元   县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

             团县委书记

     县妇联主席

王刚军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农业开发办主任

刘志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唐德铭 县民政局副局长

蒋回城   县工商局副局长

刘层峰   县国税局副局长

陈冬贤   县地税局副局长

王红梅   县广电局副局长、电视台台长

杨海明   县委宣传部文明办主任、宣教室主任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杨海明兼任办公室主任。专家评委由评委会办公室推荐报组委会选聘。

来源:

作者:未知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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