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秋季,县城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正值人口增长波峰,县城泷泊镇第一完全小学、明德小学、泷泊镇第三完全小学三所小学倍感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我局局务会研究决定,责成县城三所小学务必保证县城适龄儿童报名入学,即入学的儿童必须为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一律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同时做好解释工作。请有关家长予以理解。
特此公告。
双牌县教育局
2011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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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