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双各单位:
为切实整顿作风,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领导干部有下列八种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一律予以免职,不是领导干部的公职人员,当年度考核一律评为不称职(不合格),并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一、在履行公职中索、拿、卡、要的;
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三、参与赌博的;
四、酒后驾车的;
五、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扯胡子、打麻将、炒股票、玩电脑游戏或到歌舞厅、洗浴场所等休闲娱乐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人事调整安排的;
七、无中生有、造谣生事、恶意炒作、诽谤中伤的;
八、幕后策划、煽动、指使和参与阻工扰工、恶意闹事,影响重点项目建设、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
中共双牌县委办公室
双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