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组〔2013〕1号
关于印发《双牌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五创四评三竞赛”活动参评条件及参评对象推荐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场党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县直各单位党组织,省驻双单位党组织:
《双牌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五创四评三竞赛”活动参评条件及参评对象推荐办法》已经县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宣传部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确定的参评条件及参评对象推荐办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活动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双牌县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
中 共 双 牌 县 委 宣 传 部
2013年4月20日
双牌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五创四评三竞赛”活动参评条件及参评对象
推荐办法
根据湘学组[2013]2号和永学组[2013]1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开展好全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五创四评三竞赛”活动,深入推进我县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全市“十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
l、参评对象
已被评为永州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单位。
2、参评条件
(1)学习机制健全。建立了学习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和学习绩效评估体系,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学习机制。党委(组)中心组学习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学习风气优良。党委(组)成员高度重视学习,集体带头学习,带动了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能结合上级精神学、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学、结合群众的需要学,形成了以学促干、以干带学,以解决实际问题为落脚点的优良团队学风。
(3)学习载体丰富。探索创新富有时代特点的学习载体和形式,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专家学者辅导讲座、先进事迹报告以及网上学习等活动,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自己讲、轮流讲、比赛讲等学习形式。全年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专家学者辅导讲座不少于2次,参学率不低于90%。
(4)学习保障有力。设立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专项经费,有完整配套的学习场所、设施设备、书籍资料,为党员干部学习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5)学习成效显著。党委(组)成员政策理论水平高、集体领导能力强,在改善民生、保持稳定、促进和谐、推动发展等方面有创造性举措,工作成效明显。2011年以来,中心组成员人均每年发表理论或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本单位(地区、部门)被评为省级(含省)以上先进单位至少1次,或市级先进单位至少2次。
(6)党委(组)成员2011年1月1日以来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本单位(地区、部门)没有发生重大恶性群体性事件。
(二)全县“十佳学习型党组织”
1、参评对象
各乡镇场党委及所属村(社区)、县直各单位党组织,省市驻双单位党组织(市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单位除外)。
2、参评条件
(1)学习制度健全。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学习制度,学习组织管理比较严密,学习档案资料比较齐全,各项学习任务落实较好。
(2)学习氛围浓厚。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人人重视学习,带头学习,带动基层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3)学习载体较多。紧贴基层实际,积极开展专题讲座、学习研讨、经验交流和网上学习等活动,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全年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4次,参学率不低于90%。
(4)学习保障较好。有充足的学习活动经费,有比较完善的学习设施设备和开展学习活动的场所。
(5)学习成效明显。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集体领导能力较强,在改善民生、保持稳定、促进和谐、推动发展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2011年以来,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人均每年在市以上报刊发表理论文章不少于l篇,本单位(地区、部门)被评为市、县级先进单位至少2次。
(6)党委(组)成员2011年1月1日以来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本单位(地区、部门)没有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
(三)全县“十佳学习型领导干部”
1、参评对象
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包括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双各单位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和主任、副主任科员)。
2、参评条件
(1)学习理念先进。牢固树立“学习是领导之责”、“学习为领导之本”等理念,把学习看作是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并当作是提高领导决策能力的根本途径。
(2)学习率先垂范。全年参加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无缺课;自学计划科学,每年阅读与工作相关的各类书籍8本以上,个人学习笔记(含网络笔记)8万字以上;带头开展宣讲,全年在集中学习活动中宣讲1次以上。
(3)理论成果丰富。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善于在学习中进行经验总结和理论创新,有较多的理论研究成果。2011年以来至少有3篇理论或调研文章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
(4)工作业绩显著。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善于用所学理论知识指导工作、服务群众,工作有创新,事业有发展,本人自2011年以来受县级以上表彰至少2次。
(5)思想作风过硬。坚持用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觉悟高,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四)全县“十佳学习型党员”
1、参评对象
全县科级以下所有党员。
2、参评条件
(1)学习理念先进。牢固树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和“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当作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工作责任、一种精神追求。
(2)学习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活动,注重坚持个人自学,每年阅读5本以上与工作相关的书籍,学习笔记(含网络笔记)5万字以上。
(3)理论成果较多。能够联系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学习和工作经验。2011年以来每年至少有2篇理论或调研文章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
(4)工作成绩突出。坚持学以致用,善于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效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本人自2011年以来至少受县级(含县)以上表彰1次。
(5)思想作风过硬。注重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廉洁自律,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二、推荐办法及名额分配
1、各乡镇场推荐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干部、学习型党员参评对象各1个。
2、党组织关系在县直工委的各单位,由县直工委负责推荐,限报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干部、学习型党员参评对象各2个。
2、企业、学校分别由县经信委、县教育局负责推荐,每项限报参评对象1个。
3、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分别由县委统战部和县工商联负责推荐,限报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干部、学习型党员参评对象各1个。
4、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单位由县经信委负责推荐,每项限报参评对象1个。
5、党组织关系在县委组织部的各单位以及其他未明确的单位,由本单位党组织直接向县委学习办申报,申报其中1个项目,推荐参评对象1个。
三、工作要求
l、推荐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推荐的参评对象严格把关,确保参评对象先进事迹的真实性与典型性(县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参评;非市级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单位的不参评全市“十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
2、材料要求。报送推荐材料各主管部门应进行认真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参评对象名单(注明排序)、申报表(1式3份)。
(2)以通讯或纪实文学题材提供参评对象3000字事迹材料及300字事迹简介3份。(A4纸打印,事迹真实、文字简练)。
(3)参评“全县十佳学习型领导干部”和“全县十佳学习型党员”的参评对象要结合自己的学习实践,写出100字左右的学习感悟或学习经验。
(4)所有材料(含照片)送县委学习办,同时附送电子文档一份。
(5)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3年6月25日。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活动不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2、评选活动公开透明,评选过程全程公证,欢迎群众参与和监督。
3、推荐表可复印或登陆双牌新闻网专题报道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栏目下载,单位推荐表须加盖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公章,个人推荐表须加盖参评对象所在单位的公章。
4、活动未尽事宜由县委学习办负责协调处理,学习办设在双牌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联系电话:7723263,联系人:盘联13327260636。
附件一:全市“十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推荐表 附件二:全县“十佳学习型党组织”推荐表 附件三:全县“十佳学习型领导干部”推荐表 附件四:全县“十佳学习型党员”推荐表
来源: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