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3年,县国税局从加强各项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思路出发,不断探索和完善考核体系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综合绩效管理工作,从而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近日,在全市国税工作会议上,该局被授予“全市国税系统绩效(依法行政)考核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是明确考核目标,坚持考核“四结合”。岗位人员绩效考核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干部日常工作与管理标准相结合、领导评议考核与全员评议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岗位人员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是全面覆盖,分解落实。考核办法、考核内容、标准覆盖了对县国税局各项工作考核的全部内容,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增加了一些指标,并将个别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突出对重大工作目标的考核,同时对各类考核指标进行归口管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三是强化日常考核,规范日常考核内容。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具体考核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效果等方面的情况。规范日常考核指标。根据要求,强化了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失职追究等制度,将岗位责任、业务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形成符合岗位人员的实际考核指标,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范日常考核方法。将业务工作目标逐级分解到每个工作人员头上,明确工作任务完成的时限、数量、质量,认真抓好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等工作,由考核办定期组织考核。
四是强化措施,严格考核。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税务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个人实绩考核评优及奖励挂钩,通过激励机制,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建立多层面的考核制度,避免了单方面、单层次考核的不公正性。同时严格纪律,要求考核相关人员做到公平公正、不徇私情。去年以来,对执法监控、纳税服务、工作纪律、培训考试等项工作按照考核办法结合相关工作制度严格进行了考核,实现了“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奖惩兑现不一样”,有效地激发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争先创优意识。(李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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