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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小峰:树立正确政绩观 辩证地看待“显”与“潜”
2017-02-28 18:54:13 字号: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召开时强调要坚持科学发观和正确政绩观。所谓政绩,就是指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履行相关职务取得的工作成绩和贡献,是干部德才素质的综合反映,它具体可以分为立见成效的显绩和润物无声的潜绩。

  显绩是指通过短时间的努力,能够看得到明显成效的业绩,比如,GDP的大小和增长速度、招商引资的数量和规模等。许多干部比较热衷于做出一些显绩,为自己的为官生涯增添靓丽的一笔,这固然是无可厚非的。但凡事都有一个度,如果一味的追求显绩,就会出现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潜绩是指潜在的业绩,是指一种长远的、基础性的、短期内难以见到效益但能造福后代的工作,比如环境保护、教育。这需要官员持之以恒、脚踏实地、默默无闻、不求回报地为人民做出贡献,不为私利只为公。

  2009年胡锦涛同志在为《求是》撰文中提出的显绩与潜绩。“功成不必在我任期”,就是强调干部要重潜绩轻显绩。所谓“为官一任,富民一方”,就是要求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当前政绩与长远政绩结合起来,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创造名垂千古、利在千秋的政绩。因此,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是要坚持正确的权力观,轻“显绩”。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而不只是把着眼点只盯住那些急功近利的显绩上。要轻显绩就是要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坚持不懈做好事,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把人民最关心的利益问题放在工作首位,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迫切问题上,而不是在一些“显山露水”的工程上费脑筋,花功夫。

  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重“潜绩”。 以人为本,就是要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真正把人放在社会主体地位,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针,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不盲目铺摊子、创亮点,不提不切实际的高指标,不喊哗众取宠的空口号,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只要是对人民群众长远发展有利的工作,都要潜下心来,扑下身子,用心投入,创造惠及长远、造福后代的潜绩。

  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是要实事求是,辩证地看待“显绩”与“潜绩”。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自己的工作规律,尊重客观实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难,辩证地看待显绩与潜绩,一方面显绩需要有潜绩作基础,领导干部只有把握尺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前提性、基础性的工作,才能在任期内做既符合科学发展观又深受百姓欢迎、既促进经济发展又改善民生的显绩。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要把工作做扎实、做深入,以愚公移山、滴水穿石的精神攻坚克难,以“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境界用心投入到工作中,潜绩到一定阶段就会表现出来,变为显绩。因此,领导干部要辩证地看待显绩与潜绩,更好地为人民群众谋福利。

  政绩有“显绩”和“潜绩”之分,两者都反映了领导干部的工作成绩。 所谓“政者,正也”,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走在“正道”上,即要公正无私、正大光明,想“正”事、迈“正”步、走“正”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做到心正,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根本出发点,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事要正,领导干部要以长远的、科学的、多维的眼光来为群众谋福利,达到显性绩效和隐性绩效的有机统一。

  所以,领导干部要做出惠民的政绩来,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统筹好显绩与隐绩的关系,轻显绩重潜绩,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坚持以人为本,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做到时刻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

  我们只有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才能为人民群众所拥戴;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才能带领人民群众奔向幸福的康庄大道。(作者系五里牌镇镇长)

 

[编辑:慧萍]
[责编:国庆]

来源:

作者:谭小峰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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