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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国勇:泷泊镇良村土地流转的现状与思考
2017-02-28 18:54:08 字号:

  农村土地流转是加快农业产业调整,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实现农业资源持续高效利用,从而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本文介绍泷泊镇良村村土地流转现状,在此基础上,对泷泊镇良村当前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一、良村村土地资源的基本情况

  良村位于泷泊镇中部、潇水河西岸、县城北郊,207国道穿村而过,该村共有人口1530多人,耕地面积1700多亩,林地面积5200多亩。农业经济以种植水稻、主米、葡萄、蔬菜为主。

  二、良村村土地流转的现状

  今年,县里选择我镇开展土地流转试点工作,我镇按照工作要求,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从宣传引导、制度创新、规范管理入手,积极探索实践,采取试点推广、分类指导的工作步骤,在良村试点成立了土地流转站,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开展信息、咨询等服务,协调土地资源配置,引导土地流转合法化经营,土地流转工作步入了规范管理,快速发展的轨道上来。该村到目前共流转土地4200多亩(其中耕地面积1200多亩、林地面积3000多亩)。土地流转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了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步伐,提高了农村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入水平。该村土地流转的主要作法和成效是:

  1、加大宣传,转变观念,形成共识

  进行土地流转,关键要转变干部群众对“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的传统耕作管理观念。为此,我镇首先组织该村村干部、群众代表和种植大户赴益阳沅江、株州攸县等地实地参观,在认真学习外地大量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多次召开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和种植大户会议,进行土地流转效益分析、研究具体操作办法。通过参观和开展讨论,干部群众达成了将有限的耕地向种田能手、现代农业经营者手中流转,可实现“转出一户致富两户”和“双增收、共盈利”目标的共识。其次,结合该村实际,积极展开宣讲活动。镇村干部印发宣传资料600多份,将土地流转所带来的效益以及相关的信息和优惠政策宣传至农户家中,进一步提高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2、发挥政府监督服务职能,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为稳步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我镇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收集、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协助办理土地流转手续,对该村土地流转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一是规范流转土地登记手续,加强对土地流转合同和档案的规范管理,并将此作为保障农民土地权利、义务和调解土地流转双方纠纷的重要依据,实现土地流转管理规范化。二是有效监督双方草拟协议书或转包租赁合同,以法律的形式既保证了流出土地农民的承包权和收益权,避免了土地荒芜,又使得流入方敢于加大对土地进行长期合理投入,实现土地流转“双赢化”。三是积极为流转土地的经营者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实现流转生产效益最大化。目前,该村207宗流转土地、232份土地流转合同全部在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了案。

  3、把土地流转同发展劳务经济紧密结合起来

  土地流转为解放农村生产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了有利条件。开展土地流转工作,首先要解决的是流转土地农民的增收问题。该村的做法是:对有一定文化知识或一技之长、年岁不高的流出土地的农民,积极引导他们在本县从事建筑业和个体工商业或外出务工;对年岁较大,已不适宜外出务工的劳动力,鼓励流转土地的经营者进行反聘劳作。目前,该村流转土地农民从事建筑业的有90人,从事酒店、商店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有5户,人平年收入达5万元以上;葡萄、白莲种植大户每到采摘季节,聘请该村流转土地农民50多人,实行计量付款,所聘人员每天收入可达200元以上,确保他们既有流转土地的租金,又有务工的收入。

  4、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不断提高土地流转效果

  指导葡萄、白莲种植大户分别成立了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白莲种植合作社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土地流转,积极引导农民调整结构,大力发展高效农业。今年新发展葡萄300亩、白莲200多亩。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强力推动,该村产业规模得到壮大,农民收入得到增加。

  三、当前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流转程序不规范,纠纷隐患较多。目前没有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小面积、小规模的流转,土地资源的潜在效益难发挥;农户之间的转包、租赁、互换,基本采用“口头协议”,没有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履行必要的手续,存在严重的纠纷隐患。

  (二)富余劳力难转移,流转难展开。农村土地能否进行流转,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民的就业问题能否得到解决,能否有稳定、可靠的非农收入。一是该村目前劳动力转移以在本地从事建筑业和外出打工为主要方式,但这部分农村劳动力转移往往只是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的的青壮年,其他家庭成员仍居住农村,从事农业生产,他们依靠承包地收入维持基本生活,如果没有良好的、稳定的预期经济收益保障,那么,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仍然较强,土地集中规模流转难以真正实现。

  (三)中介组织缺失,流转需求不充分。该村土地流转尚处在自发阶段,目前尚无流转中介组织,更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流转信息传播渠道少而不畅。多数情况是外地业主找当地政府或农业部门帮助寻找、联系流转土地。同时由于镇政府农经人员兼职较多,精力有限,无力对流转合同进行指导和管理,从而增加了土地流转交易成本,延缓了土地流转进程,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效益。

  (四)承包耕地零散难流转。土地流转的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效益,而第二轮土地延包实行的是“耕者皆有田”政策,土地分散在每家每户的农户手中,农户在这种严重分散的土地上还要种植粮、蔬菜等几乎家庭所需的基本农作物,这就进一步加重了土地的分散程度,形成了分散、细碎、小规模的土地经营方式,难以实现土地成片集中流转。

  (五)土地产出的比较效益制约了规模流转。该村耕地农户自主分散种植经营效益相对较高,且劳动强度不大,相当一部分农户对所承包的耕地依赖性较强,不愿意流转。以种植蔬菜为例,每亩年收入可达到7000-8000元,而当前土地流转价格普遍仅在300-600元之间,因此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

  (六)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不愿流转。农民主要还是依靠土地农作收入解决看病、上学、养老等问题,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资源对待,对于流转土地存在后顾之忧。年龄较大的农民,尽管已经没有精力和能力经营好承包地,但宁肯粗放经营,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

  四、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制。土地流转必须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土地流转关系确立后,流转双方要签订流转合同,明确流转的形式、数量、年限、条件及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等。村级组织应建立土地流转档案,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职能机构备案,妥善解决土地流转中的矛盾,及时调处土地流转纠纷,保护土地流转方的合法权益,使流转管理工作正常化、规范化。

  (二)制定鼓励政策。探索设立土地流转扶持资金,对于全部转出土地的农户给予一定的补助,扶持其进城务工创业;对于引导农户流转土地较多、增收效果显著的村给予适当奖励;对于通过采取土地流转合作方式集中农户土地进行规模经营,并能切实带动农户增加收入的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给予扶持,从资金、项目、技术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培育中介组织。建立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流动制度是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必然趋势,而完善中介服务组织是农地市场化的关键。中介服务组织在农地的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之间起媒介和桥梁作用。乡镇可以依托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土地流转的管理及中介,包括土地流转规划,收集发布土地供求信息,进行项目推介,规范土地流转程序,指导办理土地流转手续,协调处理各方关系,搞好土地流转的服务。

  (四)创新流转方式。土地流转一方面要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步伐的不断加快,另一方面是保证农民的持续稳定地增收,因此,必须认真研究拓宽土地流转模式,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为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要积极探索反租倒包、转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互换等多种流转方式,把土地流转集中到本地优势生产经营项目上来,形成产业化经营,以提高土地流转的综合效益。只要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农民增收和发展农村经济,都要推广和运用,从而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增加土地使用的灵活性,发挥高效益,盘活土地资源。

  (五)促进规模流转

  1、加强土地细碎化向集中区整理。土地流转的前提必须是土地集中成片,因此,在土地流转的实际操作过程中,针对少数农户的复杂心态,对部分暂不愿意放弃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地块同质互换并给予一定资金补助等办法实现土地连片集中,按产业发展需要和自然条件,分区经营种植,改变土地细碎化状态,加快土地流转速度。

  2、改善水利基础设施状况。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现代农业发展的整体考虑,捆绑使用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和以工代赈等项目资金,加强农村交通、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土地流转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支农资金重点安排在土地流转好的项目和地区,农村信贷资金和农村金融担保要重点向土地流转集中的地方倾斜和支持。

  3、统筹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现土地的规模流转。要积极研究土地整理项目规模化经营问题,着力打造精品农业示范基地,探索土地流转的新路子,为农村土地流转起到示范作用。

  4、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土地规模流转要涉及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等众多职能部门,各部门要转变职能,通力合作,强化服务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与困难,简化办事程序。

  5、探索农村居民适度集中居住。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房建设数量逐渐增多,由于宅基地审批等方面的原因,大部分只能在原宅基地上改造,最终还是单家独户分散居住。因此要探索农村房屋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统筹考虑,通过引导和鼓励,将新建和改造的房屋向居民点进行集中,通过原宅基地还田,改变土地零星、分散的状况,节约农村建设用地,为土地集中连片产业化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六)畅通流转渠道。土地流转中必须确保农民的利益。农民不愿意交出土地使用权,有的甚至宁肯让土地撂荒也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除了观念以外,其中一个根本原因是担心失去土地使用权后,自己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一是要合理确定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包括土地升值后的价格,底限是农民交出土地使用权后能维持基本生活;二是要解决土地流转后的风险问题。农业是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双重影响的弱势产业,要加快农保进程。农业保险最大的难度在于土地面积的确定,通过土地流转和集中,有利于土地面积的准确校定,同时也通过农业保险,为土地集中经营、规模经营的业主减轻经营风险,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要确保投资业主一旦失败,农民能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得到相应补偿。三是为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可尝试采取向业主收取土地风险保证金,在农民每年所得租金中提出一定比例的信用保证金,防止流转双方中的单方毁约风险。

  (七)改善非农就业。土地是个定量,千方百计减少农民,是搞好土地流转的关键所在。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就是不断地将农民转变为市民的过程。农民转移与土地流转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解决农民的耕地问题,最终的办法就是减少农民。只有农业劳动力实现了稳定、大规模的转移,才能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进程,促进土地适度集中、规模经营。

  1、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加速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小城镇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集散地,加快小城镇的建设,可以促进农村人口、生产要素向中心城镇集聚,促进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村人口的城镇化水平,为广大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当前要着力打造城镇基础设施,完善城镇综合服务功能,积极培育以餐饮娱乐、物流配送为主的第三产业,以产业聚集带动人口聚集,形成城乡互动的产业发展格局,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务工经商的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从而为土地流转创造条件,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腾出空间。

  2、加大农村劳动力对外输出力度。劳务输出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要为外出务工人员创造必要的条件、给予必要的支持。一是要出台政策,完善劳务输出体制,开展优质服务,提高效率,要丰富劳务信息,为外出务工的农民提供信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二要切实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整合现有培训资源,采取多种培训方式,提高农民转移就业的能力,重点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工程,提高非农就业能力,让更多的农民离开土地,为土地流转创造条件。(泷泊镇镇长 邓国勇)

[责编:蒋国庆]

来源:

作者:邓国勇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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