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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开展城市低保对象重新审核认定工作
2017-02-28 16:39:54 字号:

  本网讯  为全面提升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城市低保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城乡低保“阳光行动”要求和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双牌县对城市低保对象进行重新申报和审核认定,防止“一朝纳保,终身享受”,坚决清除“关系保、人情保”,防止“错保、漏保”现象。

  双牌县此次城市低保重新审核认定时间从2014年8月1日开始至2014年9月15日结束,历时45天。按照《双牌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新审核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凡是已享受城市低保的对象都要重新写出低保申请,并提供全家有效户口薄、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书、残疾证、学生证、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土地使用证、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在8月20日前交所在社区居委会(或乡镇民政办),由社区居委会代为转交乡镇政府,不重新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低保,不列入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对象,从9月份起停发低保金。对重新写出申请的低保对象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乡镇干部入户调查、年检年审、民主评议和信息比对,认真填好年检年审表,主动申报家庭经济收入和家庭人员异动情况。在此次城市低保对象重新审核认定工作中,对清查出来的不符合条件的关系保、人情保、错保以及家庭条件好转的城市低保对象一律取消城市低保待遇。9月份起全县城市低保对象名单将全部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编辑:丽芳】

来源:

作者:廖道主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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