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作风建设
简报
第8期
(总第十四期)
双牌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31日
10月份作风督查处理通报
2014年10月14日,县委书记苏小康在县纪委书记唐晓波的陪同下,亲自带领督查组对县国土局、县政务中心、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进行了作风督查。此后,县作风办根据县委书记苏小康的指示和县纪委书记唐晓波的要求,从县直单位随机抽调纪检组长对县直单位、各乡镇场、省市驻双单位的作风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在督查中发现了一些纪律不严、作风不正和管理不规范的现象,现对明查暗访情况予以处理通报,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引以为戒:
一、上班迟到、未假离岗
1、2014年10月14日上午8:10国土局共有9人未到单位:刘龙生、陶江建、吴晓明、蒋昌旭、蒋先斌、黄孙文、邓光寿、张丹枫、刘小锴。
2、10月15上午,县林业局杨铮、瞿佳、黄诗武、何圣、张少敏8时10分未签到。
3、10月16日上午,县民政局陶开勇7时51分签到后未假离岗,办公室不知其去向。
4、10月23日上午,县体育局周拥军8:40未到办公室。
5、10月30日上午,县城管局杨迪峰8:30未到办公室。
根据《双牌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规定》和《双牌县2014年作风建设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1、刘龙生、陶江建、吴晓明、蒋昌旭、蒋先斌、黄孙文、邓光寿、张丹枫、刘小锴等9人各罚款200元;县国土局罚款400元,扣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分1分。2、杨铮、瞿佳、黄诗武、何圣、张少敏等5人各罚款200元;县林业局罚款400元,扣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分1分。3、陶开勇罚款200元;县民政局罚款400元,扣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分1分。4、周勇军罚款200元;县体育局罚款400元,扣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分1分。5、杨迪峰罚款200元;县城管局罚款400元,扣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分1分。
二、管理不规范
1、10月14日上午,县国土局到岗未签到3人:龚民军、唐美玉、曹平;未挂胸牌10人。
2、10月14日上午,县合管办到岗未签到2人:唐玲红、邓卫峰
3、10月14日上午,县卫生局一楼办公室去向牌显示4人,只有1人值班办公,除1人请假,其余2人办公室未掌握去向;从10月9日到10月14日上午单位签到不规范,班子成员基本未签到,未签到人员办公室未注明情况;张建科10月14日上午上班同时签到签退。
4、10月14日上午,县财政局打卡签到形同虚设,多人到岗未按要求打卡;一楼会管中心大厅多人胸牌放置桌上没有佩戴。
5、10月15日上午,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多人未佩戴工作牌。
6、10月15日上午,县交通局二楼第4个办公室无标示牌,办公室无人,荆道明的办公电脑屏上显示有视频内容。
7、10月15日上午,县教育局在岗未签到2人。
根据《双牌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规定》和《双牌县2014年作风建设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1、县国土局罚款800元,扣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分2分;2、县合管办罚款400元,扣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分1分;3、县卫生局罚款1200元,扣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分3分;4、县财政局罚款800元,扣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分2分;5、县林业局罚款400元,扣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分1分;6、荆道明罚款200元,县交通局罚款400元,扣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分1分;7、县教育局罚款400元,扣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分1分。
今后,各单位要对照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来源: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