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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国税落实优惠政策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2017-02-28 16:38:18 字号:

  本网讯(通讯员 骆雄  汤汉梧)县国税局坚持放管结合,积极推行“两减两落实和两加”等一系列颇具“含金量”的举措,贯彻落实“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税收政策措施的落实,取得四项效应,有力地促进了双牌县域经济的发展。

  一、“两减”即在行政审批和办税负担上做“减法”

  (一)在审批项目方面做减法

  按照“一站式”服务要求,县国税局对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取消45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确保不越权设立许可和审批,不无故扩大审批范围,公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57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5项,非许可审批52项。明确了除目录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外,一律不得作为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保留。在纳税服务科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所有行政许可职责(含非行政许可审批、年检年审和其他公共管理服务事项)全部划入该科室,主要负责12项涉税事项办理,主动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方便纳税人享受优惠。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快企业免抵退税进度,积极扶持企业发展。深入企业实地解决涉税难题72个,帮助企业推销产品1000多万元。在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栏上公开涉税行政审批清单,减少资料报送,简并办税环节,缩减审批时限,实现了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提速30%的目标。

  (二)在办税负担方面做减法

  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力实施以减少资料报送、表单填写、税务检查为重点的“三减少”措施。分两批取消26种纳税人填报的涉税文书报表,分三批取消29项进户执法项目,防止干扰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推行22免填单服务,平均每项减少纳税人业务办理时间约25%。全面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实施,使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办税环节、办税次数、办税时间等平均减少30%以上,即时办结事项增加50%以上。实行免费复印、免费办理税务登记、免费发放发票和免费提供表证单书的“四免”服务,唱响便民办税的和谐春曲。在涉税事项办理过程中,着力抓好业务办理提速、发票领用提速、 涉税审批提速、 投诉处理提速和政策服务的提速。凡上门办理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就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办完全部涉税手续。县国税局对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涉税业务免收各类费用。让纳税人享受贵宾一样的贴心服务,受到纳税人的点赞。

  二、“两落实”即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上不打折扣

  (一)在“营改增”落实方面

  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正式启动;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业顺利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6月1日,电信业“营改增”试点顺利启动。目前,全县“营改增”企业22户,2014年入库税款303.56万元。自“营改增”试点工作推行以来,县国税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扎实推进“营改增”各项工作。试点一年多来,整体运行情况良好,试点工作有序推进,税制平稳转换,政策目标的预期效应逐步显现。一是“营改增”成为新的税收增长点,改革的成效在我县逐步放大。一年多来,全县22户企业享受到了“营改增”政策改革的红利,整体减税规模达到300.27万元。二是“营改增”试点推行,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从制度上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试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税负,税收收入、企业减负“两利兼得”。三是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因税率由5%调整为3%以及销售额按不含税计算原因,税负全面下降,成为本次“营改增”改革试点的直接受益者。“营改增”后企业购买的运输车辆、油料、设备等可以作进项税进行抵扣,鼓励了企业增加投资。根据国务院部署,2015年基本实现“营改增”的全行业覆盖。相信随着“营改增”试点的逐步深入展开,随着生活性服务业、建筑业、金融业等行业的陆续纳入,将会有更多企业从试点中受益。2014年委托代征入库交通运输业税收121.23万元,比上年增长21.54%。

  (二)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方面

  一是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57号《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县国税部门严格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成效明显,2014年全县在起征点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共1095户受益,已免征增值税182.82万元,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得到进一步减轻。

  二是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税部门充分利用往年汇算清缴数据,对照小型微利企业的人数、资产、应纳税所得额标准,开展数据筛选,对可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企业,而实际上由于种种原因,未享受优惠的企业,组织税收管理员开展逐户核查,通过针对性的核查方式,既宣传政策,又为企业今后准确申报,真正享受优惠奠定基础。小型微利政策是国家扶持企业发展又一重要政策, 2014年双牌县符合政策的25户纳税人,享受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共减免企业所得税13.8万元。

  三是出口退税管理规范。强化出口函调质量,准确严谨把握政策,加强出口退税预警和评估工作,完善预警监控和分析评估指标,积极落实出口税收政策,增强企业竞争力。目前双牌县有1户小规模出口免税企业:双牌县锦业有限公司,2014年暂无进出口业务发生。

  四是落实综合资源利用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1]115号《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销售自产货物活性炭等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目前我县有1户综合资源利用企业:永州市凯丰环保活性炭公司,县国税局一直按此政策执行,2014年即征即退增值税:96.07万元。

  五是落实增值税征收率减半征收优惠政策。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税征收率从6%简并为3%,双牌县主要是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一般纳税人企业12户,2014年共减免增值税289.06万元。

  六是落实涉农免税企业优惠政策。2014年,我县有15户涉农企业,共计免征增值税122.28万元,部分林农在办税大厅代开免税发票的26户,免税金额90.15万元。

  三、“两加”即在纳税服务和后续管理上做“加法”

  (一)在加强纳税服务方面。推行审批事项办税窗口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一个口子对外,避免纳税人“多头找、来回跑”。推行“首问责任制”,让纳税人走进一道门、找到一个人、办好各种事。积极配合双牌县政府牵头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改革。

  (二)在加强后续管理方面。对所有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均制定后续管理办法和措施,并把后续管理融入发票管理和申报管理等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推行后续监管精细化和税收风险管理常态化。实施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与税收“黑名单”制度,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纳税人采取针对性管理和服务措施,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促进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四、取得四项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效应

  税务部门直接与广大纳税人打交道,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规范涉税收费项目、深化税务行政审批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干扰,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已经产生了积极效应。

  一是经济效应。使纳税人更加便利、及时、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使税收活动更加契合市场规律,有利于激发县域经济的活力,发展壮大市场主体。

  二是法治效应。还权、还责于纳税人,进一步明确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权利、义务、责任,既降低了执法风险、促进了税收遵从,又增强了纳税人主体意识、法治观念。

  三是服务效应。深化改革推动了纳税服务,实现了由管理向服务转变。

  四是管理效应。通过将事前改为事后,将审批改为备案,优化申报方法、加强风险控制、强化信用保障,税收管理不断走向现代化。

来源:

作者:骆雄  汤汉梧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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