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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清明、“五·一”节假期间作风纪律的函
2017-02-28 18:36:12 字号:

双牌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清明、“五·一”节假期间作风纪律的函

  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县作风建设,防止清明、“五·一”节假期间公车扫墓、公车旅游、公款吃喝、公款宴请等现象的发生,现就2015年清明、“五·一”节假期间作风纪律作如下要求:

  一、加强单位公车管理。清明、“五·一”节假期间,公车一律按要求封存在机关院内,不能停放在街道、小区和自家门口,不能公车私用、不能用公车旅游或参与扫墓祭奠活动,如因公用车须向作风办报备。

  二、加强机关值班管理。清明、“五·一”节假期间,必须要安排正常值班,值班电话畅通。值班时要有领导带班和值班员值班,乡镇政府和一些重点民生部门值班时办公室必须开门,不能关门值班,不能在办公室内进行打牌等娱乐活动。各单位“一把手”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通畅。

  三、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单位要制定好森林防火及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集体研究,可实际操作,各责任人知晓程序和细节。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清明、“五·一”节假期间,县作风办将组织力量,以明查暗访、调处卡口监控视频等形式,严查公车私用、公车扫墓、公车旅游、公款吃喝、公款宴请等违纪行为。

  双牌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27日

来源:

作者:双牌县作风建设领导小…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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