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今年5月以来,县国税局采取四项举措全面开展《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的培训,选调精兵强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机构、方案、人员、职责、任务和机制"五到位"。征管规范运行二个多月来,给征纳双方"带来"了新体验,深得纳税人看好。
一、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五到位"
(一)加强组织保障。我局成立《全国税收征管规范》推广工作领导小组,选调精兵强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机构、方案、人员、职责、任务和机制"五到位"。单位"一把手"切实担负起责任,重大决策要亲自主持研究,重要阶段要直接听取汇报,重点工作要亲自督导;分管局领导直接参与,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征管科和信息中心牵头负责,抓好协调,把各项工作想在先、做在前、做到位;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围绕推广工作,认真履行好职责。
(二)加强经费保障。根据工作量和需求,给予《全国税收征管规范》推广单位一定的经费补助,用于各地设备升级改造、人员培训、纳税人培训和集中办公。注意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在设备配置、集中办公、运行环境、全员培训等方面保障经费投入。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切实注重效益,节省成本,全力保障《全国税收征管规范》推广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人力保障。选派业务、技术骨干加入到《全国税收征管规范》推广应用的各项具体工作,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勤奋敬业、经验丰富、富有协作精神的工程建设核心团队,为推广应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持。同时,实行全员培训《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切实提高全体税务干部的信息技术水平,努力做到会用、善用。
(四)加强机制保障。把《全国税收征管规范》推广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建立相应的奖励和惩处机制。对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中因敷衍塞责发生问题的,将严肃问责处理。同时,对在《全国税收征管规范》推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出台实施给征纳双方"带来"新体验
《规范》全面梳理了税收征管的所有具体业务事项,对每一个业务事项的流程、环节、操作要求做出详细规定,明确税收管理行政行为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的空间,限定税收行政行为的随意性,主要从四大方面带给征纳双方新体验,也给征纳双方都带来了不少好处。
一是涉税事项更确定。坚持税收法定原则,所有税收征管事项,包括业务事项本身、处理过程、处理内容皆于法有据,确保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标准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如一小微企业财务人员说:"审批备案什么都取消了,只要申报就能享受税收优惠。"《规范》的出台实施,不仅让纳税人办税更加便利,也让征税人管理更加规范。
二是管理服务更公平。通过统一办税事项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要求、公开办理过程和结果,规范税务机关履行职能,快速响应纳税人的办税要求和诉求,防止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规范》试行后,压缩了自由裁量空间,限制了税收行政行为的随意性,有效防止了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三是业务办理更便捷。切实落实职能转变、简政放权的要求,对税收优惠类业务实现适度归并,将税收优惠业务分为备案和审批两大流程,将具体的优惠事项业务处理要求归为附列资料,确保优惠处理流程规范稳定。通过《征管规范》和《纳税服务规范2.0版》的差异比对,使其实现了无缝对接,进一步调整岗责绩效体系和业务流程。
四是办税成本更经济。合理设计征管业务必经的办理环节和工作职责,利用信息技术,将需要纳税人跑多次的事项简化为即办事项,简并优化相关涉税文书资料,能生成的不用报送、能共享的不用采集,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6月份,该局结合大走访活动,组成4个服务小分队,由分管局领导带队,选择158户企业作为上门了解征管规范运行以来的现实情况。目前,我局已走访纳税人25户,为纳税人解决涉税难题11个,帮助企业促销产品1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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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立新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