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2015年第33期
2015年10月30日作风督查问责通报
经查实,10月30日上午,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窗口工作人员陈艳平、郑维,县公路局工作人员杨庆华,县卫生局工作人员屈路上班期间未佩戴工作牌。根据《双牌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双办发【2014】19号文件和双办发【2015】8号文件等相关规定,经研究,作如下处理决定:1、对陈艳平、郑维、杨庆华、屈路分别处以作风罚款200元;2、对县民政局处以作风罚款800元,扣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分2分;对县公路局、县卫生局分别处以作风罚款400元,各扣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分1分。
双牌县作风办
2015年10月30日
来源:
作者:县作风办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