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
关于要求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限期返岗的
公告
根据省委巡视第七组交办意见,对我县“吃空饷”人员(在编不在岗)要求限期返岗,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返回各自单位上班,逾期不归者,将按《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辞退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并注销编制,其人事档案移交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双牌县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
二0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来源: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