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6年4月21日双牌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唐浩为双牌县人民法院江村人民法庭庭长;
刘红艳为双牌县人民法院茶林人民法庭庭长;
肖运华为双牌县人民法院计划生育法庭庭长;
唐清群为双牌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袁凌波为双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邓永生为双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蒋高伟为双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江村人民法庭副庭长;
邓先展为双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茶林人民法庭副庭长;
何潘为双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唐浩的双牌县人民法院计划生育法庭庭长职务;
刘红艳的双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肖运华的双牌县人民法院江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唐清群的双牌县人民法院茶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袁凌波的双牌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邓永生的双牌县人民法院茶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廖伍爱的双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邓江跃的双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来源: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