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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17-02-28 18:31:54 字号:

  为加强劳模管理,县总工会对市劳模进行登记、建档。请历年来荣获市劳模称号的同志于7月1日至7月12日期间,携带荣誉证书前往县总工会二楼办公室进行登记,以便以后享受国家各项优抚政策。
  县总工会办公室电话:7722308。

  双牌县总工会
  2016年7月1日

来源: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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