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王曙芳)县公路局《关于建立“一单四制”制度,推动安全风险隐患治理的通知》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重磊安全风险隐患治理的“一单四制”制度。
该局制定的“一单四制”是指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及其他部门移送、自查自排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经研究认定核对,形成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治理责任清单,对每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清单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股室,责任分管负责人,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做到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予通报。
通知要求,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要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治理开展管理台账逐段逐项登记,定期更新,动态监管。严格加强对清单和台账的信息化管理和分析研判,为解决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提供可靠参考。对申请销号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查证、电话查访等方式严格核查核对。
通知强调,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不依法排查、报告和重视治理等的行为,由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对相关责任股室不履职、不履责将如实核对属于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未纳入“一单四制”内容管理的,并未得到及时治理的,依据相关制度追究相关股室和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王曙芳
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