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8日至10月2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双牌县开展了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攻坚工作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先后听取了双牌县委、县政府扶贫攻坚工作专题汇报和县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县委组织部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以及县扶贫办扶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对5个乡镇和6个扶贫攻坚工作责任部门进行了实地巡察,开展同干部群众谈话202人次,查阅资料700余份,处理群众来访、来信、来电146人次,开展问卷调查381份。巡察发现,双牌县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脱贫攻坚工作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四个意识”不强,党的建设不全面、不规范,党的基层组织在扶贫攻坚领域没有充分发挥组织保障和指导引领作用
l.党的领导弱化,履行主体责任还有不到位的地方。一是宣传缺位。对中央、省、市有关扶贫的精神和政策宣传不力,没有将扶贫攻坚政策宣传列入县委宣传工作内容和报告,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对扶贫政策、业务的学习、宣传缺乏主动性,对扶贫政策把握不准,工作出现偏差,群众对党和国家脱贫攻坚政策知晓度不高。二是政治对标不精准。对识贫不准的问题重视不够,处理欠果断、不及时。三是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不到位。农村饮水、通村组公路以及农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扶贫资金使用不充分。
2.党的建设缺失,基层组织建设不全面、不规范。一是党建工作人员力量不足,党务工作者抓党建“主业”不突出。主要是从事基层党建工作的力量较薄弱,没有按照不低于在职机关干部人数的1%-2%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务工作者尤其是乡镇组织委员分管业务多,不能集中精力抓党建,党建工作在基层落实不到位。二是少数基层单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组织活动开展不经常。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员政治教育抓得不紧不实,缺乏指导和监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经常,单位组织学习的多,个人主动学习的少。民主生活会不规范。三是部分村支部委员尤其村支书政治意识不强,“领头雁”作用发挥不突出。少数村支“两委”尤其是村支部书记存在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独揽建设项目等问题,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不高,号召力差。四是发展新党员程序不到位。五是党员意识淡化,组织观念淡化。少数党员以工作忙为由,不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不参与支部主题活动日。在缴纳党费上,普遍存在组织收党费,而不是党员按《党章》要求主动缴纳党费的问题,并存在按季、按半年、甚至一年缴纳一次党费现象,有的是一年的党费做一次“预交”,有的党费证无签字,不知道党费交给了谁,个别党员故意不交党费,即使是组织催缴,个人仍不愿意缴纳等等。
3.监督责任履职不力,追责执纪“宽、松、软”。一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还不严。二是督查追责不力。对重点扶贫项目没有重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没有重视,处理不到位,通报发的多,处理追责少。三是少数村村级财务不公开、不透明。部分村没有进行财务公开,群众意见比较大。
4.政治意识不强,扶贫领域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仍然存在。部分村违反村级零接待制度,个别部门有乱收费现象。
二、政治站位不高,落实中央精准扶贫政策不到位,项目实施不及时,扶贫资金使用不充分,扶贫效果有差距
l.识贫不准,落实中央“精准扶贫”政策不到位。一是少数村干部优亲厚皮,将贫困对象的确定和扶贫政策的落实向自己的亲友倾斜。二是漏评、错退贫困户现象仍然存在。少数村存在按中央“五看”政策就可识贫的贫困户没有确定为贫困户的现象,在县委、县政府组织的重新识贫中,又将一些符合贫困户条件的贫困户退出。
2.解读不精准,执行中央精准扶贫政策走样。易地扶贫搬迁存在原址或原址附近建房、既享受危房改造又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超面积建设等问题。全县以贫困户名义分贷统还的扶贫小额贷款,存在未按要求用于发展产业而只用于简单资本分成、贷款用途与贫困联系不紧密的现象。个别村存在将危房改造资金平分的现象。
3.作风不实,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责任单位不作为现象突出。二是慢作为现象比较普遍。主要表现为扶贫和小康建设项目实施缓慢,有的是招标环节程序进展慢,有的是施工手续办理慢,有的是一个建设单位同时中标多个项目,由于施工力量不足导致建设项目不能按时完工。三是乱作为现象仍然存在。
4.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截留、虚报、冒领扶贫资金问题严重。一是部分乡村干部以权谋私。二是个别单位人员索要好处费。三是部分单位虚列项目,套取扶贫资金。
5.违反群众工作纪律,损害贫困户利益。支付贫困户小额贷款分红不及时,个别村搞建设存在向贫困户筹资现象,少数村财务不公开、不透明。
三、巡察发现的其他问题
在村账乡代理工作上的问题较突出。一是村干部手持现金,且长期留存不报账。二是报账审核形同虚设,报账的票据问题严重。三是乡镇财政所不及时做账,且做账不规范。
四、意见建议
l.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双牌县委要进一步组织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强化政治对标,不折不扣把党中央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按照“六个精准”和“扶贫工作要务实、扶贫过程要扎实”的总要求,切实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好,做到领导工作实、责任任务实、资金保障实、督查验收实,全面完成脱贫摘帽各项工作。
2.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于农村饮水、通村组公路和农村综合服务平台等建设进度较慢的项目,双牌县委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倒排工期,以务实的作风抓好项目推进。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相关单位责任人启动问责,确保项目建设及时推进、发挥效益。
3.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规范有序。一是严格按项目信息公开要求,对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建设规模、投资金额等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着力打造阳光工程。二是严格扶贫项目的验收程序和标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竣工验收,避免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三是对实施的项目加强日常督查,定期检查,重点突出项目审查、资金安排、工程招投标、项目验收等关键环节,全力保障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4.加强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对于扶贫工作中的精准识贫、项目审批、资金安排、项目验收等环节中出现的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严肃问责,特别是套取、挪用、贪污扶贫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标中央有关精准扶贫的政治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格处理到位。
5.积极抓好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双牌县委对巡察组发现和交办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逐项分解、逐项落实、逐项销号,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6.进一步明确职责,认真做好村账代理工作。对村账乡代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要组织全面清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理责,确保村账乡代理工作规范有序落到实处,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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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