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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牌县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更改优惠加分和其它事项的补充说明
2018-05-24 16:47:44 字号:
各中小学及学生家长:
 
  备受社会观注的一年一度的高中招生考试将于6月18、19两日开考,因省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管理面向基础教育领域的竞赛挂牌命名表彰等活动的公告》(教基厅〔2018〕4号)等有关规定,对2018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现告知如下:
 
  一、政策性优惠加分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项目为四项,即:①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及烈士证原件)依据《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加20分。②军人子女根据《永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试行)》(永教发〔2018〕2号)规定执行。③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④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聚居乡的加10分,散居的加5分。考生有以上多项优惠加分不累计加分,取其中最高一项加分。
 
  与去年相比不同的地方有二点:一是取消了两项加分:①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子女的优惠加分项目,②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研究性学习在省市获奖加的加分项目。二是新增了二项加分:①军人子女根据《永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试行)》(永教发〔2018〕2号)规定执行。②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二、外省市回流生必须参加今年的中考。凡户口在本市、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申请回户口所在地县区教育局办理报名手续。请在5月28日前,由学生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凭户口本、居住证及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到县教育局基教股提交书面申请。九年级外地转入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其生物地理成绩,按照该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等5科的平均分在所在县区定等。
 
  三、考查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D等的不能录取到省示范性高中(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必须要达到C等以上才能录取到省示范性高中)。
 
  请各学校根据新的政策性优惠加分项目,一是收集好新增两项的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好学校公章于下周一下班前交基教股,二是做好相关解释工作,让学生家长予以理解,特别要告知两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户。原来上交的少数民族优惠加分不再另交。
 
  特此说明。
 
  双牌县教育局
  2018年5月22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编辑:李庆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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