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端午节期间作风督查通报
根据工作安排和省纪委《关于2018年五一端午节期间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6月16至18日,县纪委、县作风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6月16日督查时,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无人值班值守,县政务中心值班领导胡凤开、值班人员张明春关门值班,县水利局值班领导黄新明不在岗,五里牌镇值班人员夏玲关门值班。6月17日督查时,县经管站值班领导苏世凯不在岗。6月18日督查时,打鼓坪林场4人不在岗,1人在岗,经核实,办公室主任何剑没有按要求通知值班人员到岗值班。根据《关于对违反作风建设要求影响工作执行力行为问责的暂行规定》(双办发【2016】18号)相关规定,对上述违反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人员应予问责。
经县作风办研究决定:1、给予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通报批评,处以单位作风罚款600元,扣除单位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分3分,并责令县交通局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结果6月28日前报县作风办备案;2、给予胡凤开、张明春、黄新明、夏玲、苏世凯、何剑等6人通报批评,各扣发个人工作津补贴200元,对县政务中心、县水利局、五里牌镇、县经管站、打鼓坪林场等单位处以单位作风罚款400元,各扣除单位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分2分。
县作风办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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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庆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