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蒋 杰)6月12日上午,双牌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双牌泷泊镇霞灯村割镰冲码头开展非法捕捞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六万尾鱼苗被放流日月湖,成为日月湖的“新成员”。
据悉,去年以来,该院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5件6人,在依法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此次增殖放流行动购买鱼苗的费用共计3.8万元,来自被告人唐某、邓某某等6人赔偿受损渔业资源修复费。
在现场,案件当事人和检察官、法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一起将六万尾鱼苗放流到湖中。投放鱼苗后,当事人邓某某惭愧地说,“之前因为法律观念比较淡薄,缺少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今后,我将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再非法捕捞鱼类。”
该院分管副检察长邹丹表示:“检察官在办理破坏渔业资源类案件的同时,不仅要追究非法捕捞者的刑事责任,而且还要通过司法途径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警醒社会公众重视环境保护,增强法制意识、环保意识、责任意识。”
下一步,该院将加强与法院、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相衔接的水生生态和渔业资源保护模式,完善非法捕捞公益诉讼案件生态损害赔偿联动机制,重拳打击各类渔业非法捕捞行为,推动双牌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来源:双牌县融媒体中心邮箱
作者:蒋 杰
编辑:徐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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