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钟慧明) 6月23日中午12时,在双牌县打理公路铁路桥路段弯道处,卿某生驾驶一无牌二轮摩托车在转弯时横跨中心黄实线,占用对向车道继续行驶,恰巧来车方向周某驾驶一辆轻型箱式货车迎面而来,双方避让不及,造成货车与摩托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卿某生身体多处受伤。
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摩托车驾驶人卿某生及其亲属多次在交警面前诡辩称:对方车速太快,从而造成了这起交通事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安宣股事故处理民警经过全面取证调查,判定卿某生不按规定行车负该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周某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同时,对卿某生的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依法扣留其驾驶的无牌摩托车。
交警温馨提示:交通法规是防范伤害、规避事故责任的“安全盾”,弃之遍体鳞伤,用之平平安安。请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二审:兰莉 三审:周凌文】
来源: 双牌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钟慧明
编辑:陈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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