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何亚平 李柏望)双牌县人民法院通过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被执行人A名下,位于双牌县某广场附近的房产公开拍卖,B以96万元最高价竞得。根据法院出具的《不动产处置成交告知书》,双牌县税务局确定本次处理被执行人A应缴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共计117359.99元,税费在办理过户手续前缴纳,由法院在拍卖款中扣除并缴入税务机关指定账户。
最终这起司法拍卖不动产案件顺利入库税款11余万元,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双牌县税务局与县人民法院在不动产司法拍卖领域联动处理的首个成功案例,也是双牌县在《关于进一步优化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的意见》下发后的首个案例,不再由买受人承担全部司法拍卖税费,实行税费分担计算,县税务局就税费划缴等问题多次主动与法院、银行联系沟通,确保税费全部按期入库并及时开具完税(费)证明。
此次案例是优化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办理、深化司法拍卖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的重要实践,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后续,县税务局将进一步深化税费征缴与民事执行协作,与法院等部门强化合作,提高民事执行财产处置效率,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审:兰莉 三审:周凌文】
来源:双牌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何亚平 李柏望
编辑: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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