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双牌融媒记者 罗伟 通讯员 钱德检 王跨芬 周忠义)9月13-14日,双牌县公安局与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中秋假期期间开展夜巡行动中查处的涉嫌非法捕捞的3艘农民自用船进行收缴,对相关涉嫌非法捕捞人员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分子,守护了境内水域生态环境。
为严打非法捕捞行为,县公安局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持续开展联勤巡逻、联合执法,特别加强了对夜间执法的安排部署,确保打击非法捕捞工作“全天候、无停滞、不打烊”。9月9日晚,联合执法人员在双牌水库塘底黄泥山库湾水域,发现有一艘正在捕鱼的农民自用船非常可疑。经现场检查发现,邓某某使用三重刺网从事非法捕捞,联合执法人员当场收缴刺网1张,渔获物若干。另2名从事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人盘某兵、盘某科逃离现场。迫于法律威严震慑,随后,2名逃离人员主动到县公安局塘底派出所自首。
目前,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3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渔的3艘自用船舶依法被收缴。连日来,双牌共出动执法车11辆次,船艇6余艘次、执法人员45人次,劝阻(退)钓鱼人员31人次,查处3起非法捕捞案件。
下一步,双牌县公安局和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将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责任水域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检查,对违规垂钓等非法捕捞行为进行劝阻。同时,通过船载广播向沿江沿湖居民进行渔政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发挥“天眼”“智慧监管”等智慧渔政系统功能,对系统识别的非法捕捞行为的人以及疑似捕捞的船只进行处置。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文件,10大类36小类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被列为禁用渔具。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水产品捕捞,会严重破坏水域的生态坏境。针对此类法犯罪行为双牌县警方和双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严厉予以打击。
来源:双牌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罗伟 钱德检 王跨芬 周忠义
编辑: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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