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作为我们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其安全规范使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规范骑行,文明出行,坚守“人持证、车上牌、戴头盔”的交通安全规范理念,双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向全县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持证上牌,合法上路。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人持证、车上牌、戴头盔”的安全出行理念。车辆须按规定登记上牌、按期检验并购买保险,驾驶电动摩托车还须依法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报废拼装、改装改型的车辆上道路行驶,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二、戴好头盔,骑行有序。骑乘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骑乘人员均应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系紧卡扣,将“头等大事”落到实处。骑行时文明有序,转弯、变道时要提前示意,不争道抢行,注意规避大型车辆视觉盲区,等待信号灯时,在指定区域内按顺序等候。
三、安全搭载,拒绝酒驾。严格遵守车辆载人载物规定,严禁超员、超载骑行。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电动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不得超长、超宽、超载货物,不得违规载人,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请牢记“酒后禁驾”,无论驾驶摩托车还是电动车,只要饮酒,就应放下车钥匙,切勿以身试法。
四、规范停放,安全充电。骑行结束后,请将车辆有序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占用盲道、消防通道、应急出口和机动车停车位,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充电务必选择使用室外指定充电区域或集中充电桩等设施,严禁私拉电线、飞线充电。科学管控充电时长,避免电池长时间过充;充电区域不堆放衣物、纸箱等易燃物品,充电完成及时断电,降低火灾风险。
五、齐抓共管,树立典范。每一位市民朋友都应做规范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和传播者,积极倡导“我骑摩电车 安全我负责”的主人翁意识。家校合力,家长勿将车辆交给未达法定年龄的孩子驾驶(驾驶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教育孩子骑行时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信号、不逆行、不载人、不追逐打闹。学校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广大快递、外卖等行业从业者,请时刻牢记“安全重于速度”,严格遵守交规,做到“三不一戴”——不乱穿行、不乱抢行、不乱改装和戴好安全头盔,规范装载货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位市民朋友们,文明规范驾驶,平安幸福与您相伴!让我们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规范,主动抵制各类危险行为,同心协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居住环境,共同守护美好双牌。
双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16日
来源:双牌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双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辑:杨茜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