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于2023年4月25日启用下列电子警察监控设备:
一、双牌县泷泊镇潇水路滨江广场路段;
二、双牌县泷泊镇阳明路三小路段。
对上述路口、路段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实施监控记录,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双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4月18日
来源:双牌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双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唐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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