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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的公告
2025-03-06 15:07:05 字号: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和《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九条规定,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作废。请车主尽快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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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3月6日

来源:双牌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双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唐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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