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营造干净整洁、宜居宜业、文明和美的市容秩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充分展示双牌县良好的城市形象与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市容市貌、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及提升市民文明素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县城主次干道、主要交通路口、背街小巷及公共场所
二、整治时间
2025年11月4日起实施,后续转入常态化开展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市容市貌整治
1.规范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秩序;
2.规范城区经营秩序,清理违法违规占道经营和流动摊点,规范夜市烧烤管理,规范生鲜肉类等入市经营行为;
3.拆除违规广告招牌,清除“野广告”;
4.整治人行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和利用锥桶、板凳等杂物占用公共停车位,规范车辆停放秩序;
5.整治无证运输建筑垃圾(渣土),规范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管理;
6.加强道路沿线及重要节点的交通标识标牌完善更新和维护,协调处理影响交通秩序和道路环境的各类问题。
(二)开展道路交通整治。依法整治下列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放的;
2.驾驶机动车遇人行横道不主动礼让行人的;
3.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4.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的;
5.车辆、非机动车和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交通信号包含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警察指挥等)。
6.大货车违规闯禁入城的(大型货车未经依法审批,不得驶入县城主城区,可绕潇水路、永水路通行);
7.大中型货车、渣土车、搅拌车等工程运输车辆禁止在城区停车场外停放,不得占用小车停车位停放。
(三)提升群众文明素养
1.携带犬只出户时,系犬绳、戴嘴套,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
2.行人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3.不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含电子烟);
4.不乱丢烟头、果皮、纸屑、塑料袋、口罩等废弃物,不乱吐口香糖、槟榔渣、甘蔗渣等食物残渣,不随地吐痰、便溺;
5.不得擅自在道路、电杆、路灯杆、电梯、楼道等公共设施、公共场所涂写、刻画、挂置、张贴小广告或者传单等宣传品;
6.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建筑垃圾,不随意焚烧生活垃圾;
7.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不得在居民小区公共区域乱搭乱建,不得在楼道、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乱堆乱放乱停;
8.严禁毁损公共场所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得占用公共绿地种菜;
9.社区或小区按规定设置居民公约和便民服务栏。
四、法律责任
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行为、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不文明行为,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分别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其职权范围内进行依法处罚,并由县文明办牵头,通过双牌县融媒体平台和双牌县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警示曝光。对不文明行为、违法行为的劝阻人、投诉人、举报人进行侮辱、殴打,侮辱、谩骂执法人员或妨碍执行公务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2025年11月4日起施行。
双牌县文明办
双牌县公安局
双牌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双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1月4日
来源:双牌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双牌县文明办
编辑:唐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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